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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6-12-16       大    中    小      来源:区政府办

 

阳郊政发〔201636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

为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经济提质增效升级、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协同有序推进标准化工作,根据《阳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标准化工作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阳政发〔201619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1. 总体目标

    发挥标准化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等方面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统筹谋划我区标准化改革和发展,建立政府主导制订的标准与市场自主制订的标准协同发展、协调配套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统一协调、运行高效、政府与市场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为积极推进“五大战略”,打造生态宜居新城,建设现代城郊强区提供有力的标准引领和服务支撑。

  2. 基本原则

  3. 坚持创新驱动。加快转变政府标准化管理职能,打破政府单一供给标准的格局,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市场主体从标准的被动执行者转为主动制定者。

  4. 坚持科学管理。强化开放、协调、效能等标准化管理理念,扭转重制定轻管理的倾向,注重标准的有效实施,持续提升标准化管理成效。

  5. 坚持协同推进。既要发挥好政府标准化主管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责,又要发挥好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标准制定、体系建设、实施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协调推进标准化事业发展。

  6. 坚持服务发展。立足我区发展实际,全面构建具有郊区特色的地方标准体系,完善适应我区发展的标准化工作机制和模式,不断增强标准化工作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力。

  7. 组织机构

    为更好地发挥标准化工作在推进我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战略性作用,统筹协调全区标准化改革发展工作,区政府成立阳泉市郊区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

      长:刘瑞生       副区长

    副组长:张永军       区质监局局长

      员:刘安平       区发改局副局长

            郭宝牛        区经济信息化局(商务粮食局)副局长

            荆保平     区教育局副局长

            李 崇     区科技局副局长

            李维茂     区公安局副局长

            史晋兵      区民政局副局长

            杨建军      区财政局副局长

            史永清      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史月飞       区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王绍华        区环保局副局长

            任虎林        区住建局党支部副书记

            杨玉明        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刘果枝        区水务局总工程师

            史志宏        区农委副主任

            张志刚        区林业局副局长

            闫计堂        区文化局副局长

            张宏伟        区卫计局副局长

            王 进        区安监局(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区统计局总统计师

            李润平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刘满成        区旅游局副局长

            史海鹰        区质监局副局长

            吕志勇        区国税局副局长

            卢再庆        区地税局副局长

            王海平        区工商局副局长

            郭睿仙        区宗教局科员

    领导组主要职责:研究提出促进我区标准化改革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标准化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对跨部门跨领域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审议、确定、批准、发布郊区地方标准;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标准化工作事项。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质监局。办公室主任:张永军(兼),副主任:史海鹰(兼)。

  8. 主要任务

  9. 完善地方标准体系。根据地方标准制定权限,“十三五”期间,紧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产业,以特色农产品、新农村建设为重点,加快地方标准的制订步伐,大力宣贯实施农业地方标准,让地方标准发挥更大的效力。

  10. 开放搞活企业标准。推动具有竞争优势的社会组织、企业主持和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促进科技创新成果通过标准及时转化为生产力。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支持企业等市场主体以联盟形式联合制定共同遵守的企业标准。逐步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切实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企业要依据标准组织生产和提供服务,严格落实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通过全国统一的企业产品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所执行的产品标准。鼓励企业将执行的服务标准向社会公开。

  11. 培育发展团体标准。积极发展团体标准,提高标准的有效供给,增强标准的有效性、先进性和适用性。鼓励具备相应能力的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自主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支持专利融入团体标准,推动技术进步。探索在耐火材料、建材等制造业开展团体标准试点。

  12. 实施“标准化+”工程。积极推进国家级、省级、市级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在蔬菜、食用菌、中药材、杂粮、畜牧等特色优势产业上大力推广“公司+基地+标准+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促进农业标准化与现代农业产业化的深度融合。大力推进农产品种植(养殖)、加工、贮藏保险和批发销售全环节标准化建设,努力走规模化、品牌化、精品化发展之路。

    要鼓励支持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工作。重点在旅游业、养老健身、电子商务、金融理财等领域开展,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增强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和提升全区服务业发展整体水平。

    开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加强行政管理、城市管理、社会保障、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社会管理公共服务领域标准化工作,推进政务标准化工作。

  13. 加强标准实施监督。建立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开展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建立强制性标准及重要领域推荐性地方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强化质监、工商、环保、食品药品监管、安监等部门在标准实施中的联动执法,将市场主体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提高标准实施监督成效。加强标准的培训、解读、咨询、技术服务,培育发展标准化服务机构,推动标准化服务业发展。

  14. 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鼓励企事业单位成立标准化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标准化工作人员。加强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标准化专家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标准化工作人员的培训。积极探索培训中小微企业标准化人员的途径和方法。

  1. 保障措施

  2. 加强组织领导。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标准化改革发展中的重大事项。

  3. 加大扶持力度。将标准化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标准化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标准化经费,明确工作机构或专(兼)职人员,保障本部门标准化工作的顺利进行。对具有创新性、取得较大经济社会效益的标准以及在标准化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实施奖励,充分调动我区标准化工作者的创造性和积极性。

  4. 强化责任落实。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加强规划和监督检查。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质监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其他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

  5. 加大宣传力度。各部门、各新闻单位要积极宣传标准化改革的重大意义,深入解读标准化改革精神,加强对标准化重大政策和重点工作的宣传,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加大重要标准宣传贯彻力度,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热情,为推动标准化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不断开创我区标准化工作新局面。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

                                      20161114

     

    阳泉市郊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1114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