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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泉市郊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时间:2016-08-23       大    中    小      来源:区人大办公室

阳泉市郊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18)

关于阳泉市郊区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及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6年8月19日在阳泉市郊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何建亭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提出2015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与2016年全区预算草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5年全区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区上下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积极应对各种困难挑战,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在克服困难中奋力前行。全区财税部门努力确保财政预算平稳运行,竭力遏制财政收入下滑态势,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民生和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区本级预算经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2015年12月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了区预算调整方案,由于候家沟等5个行政村交由开发区托管,市财政调减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3925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计划由年初的49302万元调整变动为45377万元,全年实际完成4450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07%,同比下降7.03%,减收3367万元,其中:国税系统完成452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77%,同比下降36.47%,减收2600万元;地税系统完成2768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83%,同比下降0.19%,减收54万元;财政系统完成1228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32%,同比下降5.49%,减收713万元。主要是受经济持续下行、工业经济持续回落、煤炭价格大幅下降以及结构性减税和普遍性降费等影响。

1、收入项目完成情况

税收收入完成3221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7.24%,短收916万元,与经济发展关联度较大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主体税种持续增长乏力,分别完成情况是:增值税392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46%,下降38.8%;营业税1381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86%,增长12.63%;企业所得税2170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28.1%,增长3.38%;个人所得税46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66.29%,下降36%;资源税128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41.73%,下降24.47%。

非税收入完成1228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32%,超收36万元,同比下降5.49%,其中:专项收入808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76.94%,增长0.53%;行政性收费106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27.21%,下降63.64%;罚没收入228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84.56%,增长41.8%。

2、支出项目执行情况

在财政减收的情况下,通过大力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控行政经费开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盘活存量资金,保障了各项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需要,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38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77%,增长20.02%,增支23753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执行989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3.98%;公共安全支出执行728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11.57%;教育支出执行3350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8.95%,增长31.12%;科学技术支出执行68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下降47.3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执行1886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42.6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执行1472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54%,增长19.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执行1665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9.08%;节能环保支出执行236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下降27.49%;城乡社区支出执行456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71.76%;农林水支出执行17357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07%,增长62.05%;交通运输支出执行4961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37.0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执行154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下降16.6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执行49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3.74%;援助其他地区支出8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与上年持平;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执行13662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加7.26%;住房保障支出执行824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19%,增长153.4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执行76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63.75%;其他支出执行3438万元,为调整预算的75.58%,下降51.2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区政府性基金年度预算12100万元,当年实际完成1208万元,为年度预算的9.98%,短收10892万元。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24万元(和年初预算保持口径一致,不含国土出让成本),完成年度预算的8.98%;城市公用事业收入184万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6.29%。

全区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231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下降50.80%。其中: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执行120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执行1107万元。收支下降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严重滑坡,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停征及6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全区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三项社会保险预算收入完成19514.98万元,为年度预算18605.38万元的104.89%;预算支出15098.58万元,为年度预算14953.77万元的100.97%,收支结余4416.4万元。

(四)举借债务情况

2015年省财政厅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分配下达我区46901.32元,其中:新增债券7000万元,主要用于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建设。置换债券39901.32万元,主要用于置换到期政府债务,全部为一般债券,这对我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加快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建设、防范财政金融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500万元,返还性收入676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4065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4066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4690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074万元,政府性基金转列调入996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385万元,上解支出5527万元,债务转贷支出39901万元。收支相抵,滚存结余-3070万元,结转下年1766万元,净结余-4836万元。

(六)落实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2015年是我区经济发展极为困难的一年。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改革调控任务加重、各方面支出需求增加等多重因素影响,全区财政收支压力远超年初预算,预算执行遇到很大的困难,全区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的有关决议,沉着应对,有效化解,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依法组织收入,强化征管基础。一是面对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财税部门强化收入形势监测分析,及时调整征管工作重点,坚持依法执收,确保各项收入应收尽收。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44500万元,同比下降7.03%,如果考虑采煤沉陷区治理9232万元缴入市级金库的影响,同口径相比,同比增长12.25%,全市排名第二。二是强化对经济形势的研判。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加强对重点税源、重点企业的调查分析。根据经济运行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提出预算调整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三是抓好非税收入组织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管理,及时掌握分析收入情况,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全区非税收入完成1228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为27.61%,同比下降5.49%。四是积极争取上级支持。2015年共争取上级一般和专项转移支付81319万元,比2014年增加20692万元,增长34.13%,争取新增地方政府债券7000万元,比上年增加4000万元,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39901万元,已全部安排到具体项目,这些资金极大缓解了财政紧张状况,有效增加了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供给规模。

2、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改善民生。在收支矛盾不断加大的情况下,我们坚持保基本、兜底线、建机制,把提高民生福祉放在工作首位。各级各部门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有效保证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党政机关正常运转。一是全面落实工资福利政策。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千方百计筹措调度资金5000多万元,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基本工资、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和乡镇工作补贴等多项调资政策。二是加大强农惠农扶持力度。继续拿出1000万元支持“菜篮子”工程,进一步扩大了温室大棚、优质果品、核桃经济林和中药材种植面积,加快了生猪、蛋鸡、奶牛等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推动了“一村一品”专业村创建;发放“暖心煤”款 2131万元,70687户农户受益;种粮农民直补、综补、良种补贴489万元及时足额发放,30851户农户享受补贴;统筹承接异地扶贫搬迁1162万元,完成精准脱贫615户1414人;继续落实退耕还林补贴493万元;拨付以奖代补资金470万元,推进美丽宜居示范村创建取得初步成效;财政投资1637万元完成刘备山、阳五高速、太阳高速及乡村旅游重点景区公路林带建设。三是推进教育事业发展。支持各类教育均衡发展。足额安排33503万元用于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补助、村办幼儿园改造、校舍维修改造、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等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的落实。四是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养老、社保、医疗卫生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支出的社会保障不断增加,安排各类社保资金14724万元,其中全区2285人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每月增加100元,达到2200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分别从每人每年450元和390元提高到520元、470元;城镇低保人均补助标准和农村低保人均补助标准分别由410元和225元提高到430元、245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分别提高200元和400元,达到6400元、34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执行16658万元,其中拨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资金951万元,支持县级公立医疗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资金2113万元,安排515万元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安排217万元推进重大公共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建设。五是加强农村文化建设。安排306万元农村文化建设资金,下达地方广播电视事业资金536万元,下达文物保护及旅游资金414万元,下达“三馆”免费开放资金60万元。六是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2015年中央、省、市、区投入我区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4.68亿元、包括棚户区改造、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及沉陷区治理等,有效改善了人居环境。

3、助推经济发展,服务综改转型。充分发挥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和普通性降费政策,致力做好煤与非煤两大文章,推动我区综改转型发展。一是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通过取消涉企行政权力事项,企业直接受益资金达到1.05亿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主要包括:暂停提取煤炭开采企业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金,暂缓收取2015年度企业采矿权、探矿权价款,规范、取消调整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价格调控基金等多项政府性基金。二是组织承办“全区金融振兴暨政银企融资对接洽谈会”。区各金融机构与我区企业、项目签订了《阳泉市郊区银企合作贷款意向书》,金额达40.64亿元;区政府与金融机构签订了《金融支持阳泉市郊区跨越发展合作备忘录》,融资金额达84亿元,真正做到了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同舟共济,携手互助,开启了我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新模式。三是开展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扶持地方金融发展,努力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研究制定了《阳泉市茂园农村土地经营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收益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和完善土地收益保证金管理,充分发挥农村土地的财产效用和融资功能,通过第三方有资质的中介公司评估,用土地预期收益作保证由区信用联社、邮储银行向杨树沟村亿源种植合作社、宝鑫养殖场、众森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0余家农业企业累计发放贷款701万元。四是积极稳妥地开展助保贷业务。政府累计投入风险补偿金2480万元,助保金贷款融资规模达到2.48亿元以上。完善了《阳泉市郊区助保金贷款重点中小企业名录》,55家重点企业收入企业名录,累计为39家企业融资13603.5万元。五是加强对金融机构运行情况的监管,完善银企对接平台,对平台内容进行实时更新,为融资双方提供信息支持,实现资金项目对接1000余万元。

4、加快财政改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预算管理,深化财政改革是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必然要求。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细化预算编审分类,预算安排重点更加突出。继续推进“开门办预算”,部门预算的透明度不断提升;稳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财政局和各单位及时向社会公开了区本级和各部门单位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二是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出台了《全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全区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应急预案》、《全区政府性债务偿债准备金制度》等,建立了“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规范管理制度三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认真贯彻国务院、财政部有关政策,继续控制一般公共财政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实现只减不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2180万元,整合用于民生改善支出将地方教育附加、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6项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对政府性基金项目结转规模较大的,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和重点评价工作机制,积极组织财政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培训,加强财政绩效评价基础要件建设,强化对重点民生支出和重大专项支出的绩效评价。五是积极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成立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工作领导组,明确了相关职责,开展了前期工作。六是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按照区委学习讨论落实活动要求,结合年度预算编审,对122项政策性专项资金8.8亿元资金进行清理、压缩和整合,通过自查和检查,规范了全区55家单位的138笔项目,规范资金1626万元。

5、坚持依法理财,扎实推进“六权治本”。推进依法理财、规范权力运行是不断强化财政约束,推动财政管理水平上台阶的根本途径。一是创新管理决策机制。为更好地“以制度管事,靠机制理财”,出台了《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审核审批程序》、《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审批程序的通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实施办法》等,规范了预算审批及决策过程,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和权力运行。二是做好行政执法类权力清单编制工作。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全部按要求编制了“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表”合理划分职责和权力的边界。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深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出台了《郊区政府采购专项整治方案》,扎实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专项整治活动,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约束力。四是强化会计管理。深入贯彻《会计法》、《山西省会计管理条例》,依法履行职责,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规范的实施。五是加强财政监督职能。进一步清理规范各类财税优惠政策,对清理出的14项优惠政策分别提出了保留和废止的建议;开展了国有资产管理专项整治、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行政审批违规和滥用审批权问题、经费管理不严格及公务用车经费控制不严等一系列专项整治,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单位提出了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六是积极组织各类调查研究。强化乡镇资金监管检查监督,对财政资金信息通达、公开公示、抽查巡查进行了重点调研。七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反腐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完成惩防体系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机制。八是承担公务用车摸底测算工作。经过前期多次摸底测算,全区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交通年总支出较改革前三年平均支出减少240.62万元,节支率为8.27%。

一年来,财政工作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建设和民生改善,统筹兼顾、综合施策、深化改革、强化管理、勇于担当、廉洁理财,财政供养人员工资发放,各部门的正常运转以及中央省市政策要求的基本民生支出均未受到影响,实现了年度预算收支平衡。

过去的五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23.6亿元,年均递增6.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达56.77亿元,年均递增14.5%,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城市功能日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社会各类矛盾得到有效化解,支出结构日益合理。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政府总揽全局、统筹谋划的结果,是人大、政协及其代表、委员们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各部门团结奋进、凝神聚力、负重拼搏的结果。同时,我们也高度重视财政运行和财政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财政收入持续下降,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收支矛盾更加突出,政府债务风险仍在累加,财政干部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等等。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6年预算草案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第一年,编制好2016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关系全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意义十分重要。

(一)2016年预算编制原则

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全市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区委八届五次全会和全区经济工作会议部署,综合考虑我区财政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2016年全区财政预算编制原则如下:

一是收入预算编制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留有余地。收入预算由约束性转向预期性,并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

二是支出预算编制要量入为出、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厉行节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厉行节约,严格专项资金管理,盘活存量资金。坚持量力而行和可持续性,统筹财力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

三是编制全口径预算,提高预算编制完整性。同时编制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一并提交人代会决策审定。加大政府预算统筹力度,统筹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

四是推进财政预算公开。部门预算要细化并公开至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使用经济科目编报并公开部门预算。

(二)2016年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16年全区财政总收入指导计划为75250万元,比上年实际(下同)75132万元增长0.16%,其中:国税系统22740万元,增长1.1%;地税系统38740万元,下降4%;财政系统13770万元,增长12.0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导计划为44500万元,与上年实际44500万元持平,其中:国税系统4606万元,增长1.7%;地税系统26124万元,下降5.64%,财政系统13770万元,增长12.08%。

做出这样的预期,主要是考虑到当前全省仍处于改革开放以来最为困难的时期,经济筑底回升仍需历经艰难的过程。从目前经济运行轨迹预判,全区经济增长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还很多,煤炭行业举步维艰,耐火行业畏缩不前,资源环境约束日渐趋紧,结构性矛盾更为凸显,煤炭、电力等主导行业去产能、去库存面临较大压力,经济效益难有回升;国家进一步实施减费降税政策,全面推开营改增等政策性减收因素也将影响财政收入增长。总的来看,收入预期既体现了中央、省、市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要求,也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

2016年全区预算内可使用财力为969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45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8402万元(含上级转移支付1910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072万元、上年结转1766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24万元、政府性基金转列11万元、政府债券还本1735万元、调入7482万元。剔除转移支付19109万元,全区可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财力为77869万元,比2015年区人代会批准的备案预算(下同)同口径增长8.74%。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今年提交人代会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计划为96978万元,其中:区本级财力安排77869万元、上级转移支付19109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主要安排情况是:基本支出45792万元,占比重47.22%,(工资福利支出3030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515万元),项目支出51186万元,占比重52.78%。

按功能科目分类,主要安排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9128万元,增长6.80%;国防支出193万元,增长89.22%;公共安全6795万元,增长69.83%;教育25694万元,增长4.55%;科学技术757万元,增长18.47%;文化体育与传媒1212万元,增长2.19%;社会保障和就业11135万元,增长172.3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5024万元,增长103.69%;节能环保718万元,增长69.74%;城乡社区事务1668万元,下降15.03%;农林水事务11725万元,增长152.91%;交通运输1253万元,增长32.1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1162万元,增长8.7%;商业服务业954万元,增长464.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109万元,下降35.12%;住房保障支出67万元,增长100%;粮油物资储备等事务163万元,下降62.61%;其他支出9221万元,下降18.25%。

2016年一般公用经费、公务车辆经费、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在定额标准测算的基础上统一按10%进行压缩。工会经费按2015年基数测算安排。全区“三公”经费预算591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31.75%,与上年决算持平,其中:公务接待费34万元,下降59.5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7万元,下降28.22%。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计划为7305万元,分别为:国有土地出让收入计划6682万元,城市公用事业费附加收入计划20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415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计划为7305万元,主要用于区政府工程、南区主干道工程、民爆库建设、下荫营村土地补偿、荫营镇区路灯电费等。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6年全区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四项社会保险基金预计收入29333.82万元,支出安排26595.57万元,收支结余2738.25万元。中央、省、市、区一般公共预算对全区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计划安排12430.4万元。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6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100万元。

(六)教育专户预算

2016年教育专户预算783万元,教育专户支出安排783万元,主要用于荫营中学、玉泉中学、教育局、教师进修校、文苑幼儿园、实验幼儿园。

三、提振精神,真抓实干,扎实做好2016年的各项财政工作 

“十三五”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显著特征就是进入新常态,这是我国经济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优化、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进的必经过程,我区和全国全省全市一样,仍处于大有可为的战略机遇期,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要因势而谋、因势而动、因势而进,变中求新,新中求进、进中突破,推动全区财政经济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全力以赴做好收入组织工作。2016年经济下行压力仍将严重,因此我们将密切关注经济走势、重点税源和税收的变化趋势,加强收入预测和预算执行分析,既要依法加强收入管理,规范收入征管秩序,确保应收尽收,又要合理调度组织收入,绝不在经济形势趋紧、收入持续下滑的时候虚收探收,增加企业负担;高度重视财源建设,巩固主体税源,培育后续财源,优化收入结构,促进财税健康可持续发展;密切跟踪国家财税政策调整,清理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综合治税制度体系,加强税源控管,堵塞收入征管漏洞;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强化征管措施,确保收入任务完成;更加主动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借助转型综改试验区“先行先试”优势,积极向上级反映我区的困难和诉求,扎实做好资金和政策争取、承接等工作;争取上级加大对我区基本财力保障和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缓解基层财政困难;加大争取存量债券和新增债券资金,努力弥补经济建设发展短板;密切跟踪国家和省、市“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政策制定和资金安排情况,用最大的“努力”争取尽可能多的“财力”支持。

(二)从严从紧加强各项支出管理。认真落实区人大决议,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强化预算约束。一是严格 “三公经费”管理。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公开 “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对 三公”经费支出进行预警控制,对超支的部门进行预警提醒。二是强化预算约束。坚持无预算不列支,有预算不超支的原则执行预算,特殊不可预见的重大突发性事件,需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后,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后,财政部门才可通过预算科目调整安排。三是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盘活存量资金,加强库款管理,加大统筹使用力度,推进科技、教育、农业等重点领域项目资金整合,有效提升财力保障水平。 

(三)加大力度保障民生支出需要。坚持量力而行和可持续性,着力保障基本民生。一是保“三农”发展。全面落实各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加大精准扶贫资金投入,支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着力发展现代农业,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继续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实施财政奖补,增强农村可持续发展能力,多途径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二是保文化教育。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支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支持农村文化建设,积极发展文化体育传媒事业。三是保基本医疗。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财政补助标准,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提高城乡居民医保人均筹资财政补助标准。四是保基本养老。健全城镇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积极稳妥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实施方案。五是保民生底线。继续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完善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落实经济困难的高龄与失能老年人补贴以及百岁以上老年人补贴新标准。全面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四)坚定不移深化各项财政改革。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路线图、时间表,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一是强化预算管理。完善部门预算编制程序,规范项目资金审核流程,设置预算指标账,不得随意调整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二是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将政府住房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超出规定比例的结转结余资金也要调入一般公共预算。三是推进预算绩效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加大对民生等重大支出项目绩效评价力度,增强花钱的责任意识和效率意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盯“三去一降一补”关键点,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煤炭耐火企业去产能,合理购买保障性住房,加强涉企收费管理,推进棚户区、深陷区、城中村改造,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培育发展新动能。五是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在财政预算资金已安排、社会发育比较成熟、符合购买条件的领域,积极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六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强化风险监控和预警,防范和控制政府性债务风险。要严格控制新举借政府性债务规模,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存量债务的化解力度。做实债务限额管理,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五)继续深入推进金融振兴。振兴和发展我区金融产业,充分发挥金融推动经济转型的强大作用。一是促进金融快速发展。制定《阳泉市郊区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绩效考核办法》,积极引进各金融机构入驻我区,促进金融企业增量发展,政府设立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依据考核结果,贡献性指标,对获奖单位分别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工具、开发金融产品,全面提升金融业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带动地方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二是加大金融服务我区企业和建设的力度。做好“助保贷”工作,支持地方企业做大做强,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根据贷款客户的不同需求,量身定做信贷产品,并灵活确定融资比例和贷款利率,将助保贷合作金融机构由现有的两家(郊区建设银行和郊区农村信用社)拓展至多家金融机构,形成业内良性竞争机制。加强“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的工作力度,提高涉农金融覆盖面,将“三农”融资项目中涉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知识产权、农村宅基地、股权、债权等纳入融资担保抵押物范畴,进一步满足涉农企业的融资需求。利用融资平台实现农发行对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采煤深陷区治理的融资支持,加快我区城镇化建设进程。三是做大做强政策性投融资机构。组建晋东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通过PPP模式融合社会资本用于城市公共服务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打造工业园区平台,同时承接国家项目贷款和向上争取相关资金工作。对泽丰融资担保公司进行股份制改造,按照财政投入资金、吸引民间资本等方式使其资本金逐步达到5000万元,实现融资规模达到5亿。四是推进“新三板”上市工作。积极开展我区新三板企业挂牌上市的协调推进工作,对重点企业进行走访考察,通过财政奖补、产业扶持等方式对于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给予挂牌企业一定金额的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技术性设备)资金的支持。五是化解农信社改制和农行不良贷款。对农信社不良贷款大户,制定详细的风险处置方案,列出时间表、任务书,加大不良资产核销,严控新的不良贷款产生,力争2016年底,郊区信用合作联社向农商行改制成功。将农行债权划回泽丰担保公司,由泽丰担保公司以市场主体的身份具体办理后续清欠事宜。

各位代表,2016年财政经济形势复杂严峻,财政改革发展任务繁重而艰巨,我们要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和区政协和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鼓足干劲,以更大的决心和毅力,全力完成财政预算任务,为我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名词解释

一般预算收支 (公共财政收支):根据财政部政府收支分类规定,公共财政收支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行使、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财政支出。

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政体制和政策规定,给予下级政府的补助资金。

调入(调出)资金:指不同性质资金之间的调入(调出)收入。

政府性基金收支:指政府通过向社会征收基金、收费,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土地出让收入:指政府以土地所有者身份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取得的收入,主要是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土地取得的收入,也包括向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的土地使用者依法收取的收入、划拨土地时依法收取的拆迁安置等成本性收入、依法出租土地的租金收入等。

地方政府债券: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并代办还本付息和支付发行费的政府债券。

“营改增”改革:指将对大多数劳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征收的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实现对所有货物和劳务统一征收增值税,从根本上解决重复征税、抵扣链条不完整等问题,促进社会化分工、现代服务业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民生支出:指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体传媒、农林水利、住房保障、社保就业等方面的支出,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出。

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指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国库集中支付:指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财政支出的资金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位;未支用的财政资金均保留在国库单一账户,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进行管理运作。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全口径预算:指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有机衔接的政府预算体系。其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指根据国家社会保险和预算管理法律法规建立,反映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的年度计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指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助保贷:为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建立的政府、企业、银行三方合作平台,在企业提供一定担保的基础上,由企业缴纳一定比例的助保金和政府提供一定额度的风险补偿金共同作为增信手段,合作银行向我区“中小企业池”中的企业发放贷款的信贷业务。

土地收益保证贷款:为解决我区农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由政府、银行签订合作意向共同建立的农业融资平台。根据贷款申请人(经营期限在两年以上的农户、设施农业)通过土地流转方式依法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在一定时期内所产生的预期收益为担保,银行按照其50%-60%给予贷款的一项惠民政策。

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为其运营管理机构,专门为创新型高成长企业服务的股份交易平台。

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6年8月1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