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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时间:2016-08-23       大    中    小      来源:区人大办公室

阳泉市郊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文件(21)

阳泉市郊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6年8月20日在阳泉市郊区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郊区人民法院代院长 梁庆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郊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五年工作回顾

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我院在区委领导、区人大和上级法院监督指导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各项工作都取得新进展。

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案件7965件,审结、执结7506件。其中,2015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119件,较上年同期上升27.2%;审结、执结1868件,较上年同期上升18.4%。

依法严惩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五年来,共受理刑事案件933件,审结907件,判处罪犯975人。其中,2015年受理255件,审结229件。严厉打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抢劫、强奸、伤害、盗窃等犯罪活动,审结此类案件879件。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57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31人。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共审理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54件80人,判处县处级干部2件2人,判处乡科级干部20件22人,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严惩恶性犯罪的同时,依法对过失犯罪、轻微犯罪、认罪态度好、有悔过行为的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五年共判处非监禁刑405人。

有效化解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五年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5034件(其中诉前调解1082件),审结4847件。其中,2015年受理973件,审结872件。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认真处理在加快转型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纠纷,妥善审理了因企业停产、职工放假引发的债务、劳动争议等案件1840余件。认真落实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及时帮助他们解决经济下行时遇到的各类涉诉纠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6.8亿元。积极开展针对拖欠银行贷款的专项审判活动,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依法审理离婚、抚养、赡养等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730余件,促进了家庭社会和谐。注重发挥司法调解在化解民事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民商案件调撤率达到60%。大力开展诉前调解,大量矛盾化解在诉前,有效减轻了群众的诉讼负担。

妥善审理行政争议,推进依法治区。五年来,共受理行政案件157件,审结144件。其中,2015年受理92件,审结80件。2013年起,我院作为全市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试点法院,管辖城区、盂县的行政案件,针对案件大幅上升情况,我们主动加强行政协调力度,通过邀请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旁听案件、定期组织有关行政部门座谈等方式,推动行政纠纷案件化解,促使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依法保护。积极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的落实,努力探索行政机关负责人全程参与模式,强化政府部门依法执政意识,推进建设法治政府进程。

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群众权益。五年来,共受理执行案件1834件,执结1602件,执行到位总标的2.6亿元。其中,2015年受理执行案件580件,执结469件。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执结人身损害赔偿、农民工“讨薪”等案件117件。组织开展了“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完善执行工作机制,不断规范执行行为,认真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制度,及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积极采取公告督促、限高督查等手段,促使一批长期逃匿的“老赖”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执行难”的现状得到很大改变。

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满足群众法治期待

坚持把司法为民作为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实际行动不断丰富和完善便民举措,努力提供优质、便利的司法服务,不断满足我区人民对法治进步的新期待和新要求。

努力推进司法公开。积极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依托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推进审判流程公开,案件从立案到结案全流程向社会和群众公开,接受当事人查询和监督,杜绝可能暗箱操作的死角。推进执行信息公开,形成执行信息全国法院共享联动,全部执行信息对当事人公开并接受监督,有效提高执行效率。推进裁判文书公开,自2014年起,全部裁判文书上网,先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布各类法律文书612件,实现了应公开尽公开。

认真提升诉讼服务。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设置,通过优化布局、丰富功能,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的诉讼服务。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有效解决了群众的“告状难”问题。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便民作用,积极试行网上立案等方式,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继续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五年来,共为125人次提供司法救助,帮助一大批特困当事人度过生活难关。

扎实做好信访工作。五年来,共受理信访案件106件,提起再审6件,终结5件,办理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重点案件35件,接待来信来访群众8000余人次。注重服务群众,严格落实各项立案信访工作制度,通过热线电话、网上信访、视频接访等措施,为信访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做到有访必接,有信必复,逐人逐案予以处理,让信访接待成为司法为民的平台,五年共化解信访积案35件。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参与特殊人群治理,参与学校等重点地区、重点场所的社会治理。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中,全面推行“圆桌审判”方式,认真落实社会调查制度、法律援助制度、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寓教于审,最大限度地保护和挽救失足青少年。通过开设“法庭开放日”,主动邀请全区的中小学生,定期到法院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审判程序,收到良好效果。为更好服务基层,在旧街乡等5个乡镇设立法律服务点,实现了法律服务全覆盖

三、全面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

高素质的干警队伍是确保公正廉洁司法的关键。我院按照“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要求,狠抓干警队伍建设,全力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先后被评为“省级依法治理示范单位”、“全省优秀法院”、“全省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等。五年来,共有7个集体和1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

注重队伍思想建设。认真组织干警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引导干警进一步坚定政治立场,明确工作方向。结合近年来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讨论落实活动、践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通过覆盖到每个党小组、每名党员的认真学习,切实提高了广大干警的政治素养,查找出自身存在的不足,制订了详细的整改措施,解决了一批影响和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问题。

落实“两个责任”。认真履行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强化纪检部门的监督责任,研究制定了实施意见建立完善了项目化、信息化的责任监管机制,常态约谈、履诺践诺的责任督促机制,定期报告、述职述廉的责任报告机制,推动“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落实。组织开展了《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的学习,确保准则和条例入脑入心。积极推动纪律作风教育整顿工作经常化、机制化,对有问题苗头的事情和人及时“咬耳朵”、“扯袖子”,对违纪、违规人员坚决查处问责,党风廉政建设长效机制开始建立起来。

提升队伍能力素质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以各类业务竞赛、质量评查为手段,通过举办业务培训、审判委员会案例研讨、案例编报、案件评查、定期开展庭审观摩等措施,不断提高法官的业务能力,五年来,共举办各类研讨会或业务培训班36期,开展庭审观摩130多次,评查各类案件7000余件,法官业务知识结构得到及时更新,业务水平和办案技能得到新的提高。加强文化建设力度,出版了《365bet官网法院志》和在全国政法系统有一定影响的长篇报告文学《玉泉山作证》。

夯实基层基础建设。注重强化制度建设,在行政管理环节,修订完善了全院规章制度汇编手册,在审判管理环节,制订了《审判流程节点监督管理细则》、《庭长、审判长轮值制度》等规章制度,强化对审判执行权力的节点管理、控制和预防。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新建了郊区法院和河底法庭新审判法庭综合大楼,法院的办案办公条件得到改善,较好地满足了工作需要,司法权威和司法文明得到进一步彰显。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不断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把法院工作自觉置于党委领导、人大监督之下,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要工作事项及时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社会各界的支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审判权的公正行使。及时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和建议,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并通过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等形式,接受人大监督;通过设立官方网站、微博,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高度重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审结检察机关抗诉案件22件,改判1件。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制度,不断扩大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55%以上。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来我院取得的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区委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向长期关心、理解、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位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还存在差距和不足:一是司法作风有待加强。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下,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还有缺失,少数干警观念意识淡薄。二是服务水平有待提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思路还不宽,举措还不新,职能作用发挥还不明显。三是司法能力有待提高。部分法官专业素质不强,不善于驾驭庭审,裁判文书缺乏说服力。四是司法环境有待改善。虚假诉讼,利用网络、媒体恶意炒作,各种干扰法院公正审判的现象仍未消除。对于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

今年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区法院总体工作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区九次党代会确定的工作思路,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狠抓执法办案、司法改革和队伍建设,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郊区”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好执法办案,服务全区大局

准确把握司法工作服务和保障“十三五”规划落实的切入点、落脚点,增强社会发展新常态下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有效性。围绕区九次党代会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加强对“三去一降一补”过程中的司法应对,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和保障。继续加大对黑恶势力犯罪和发生在群众身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升群众安全感。依法严惩腐败犯罪,共同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制建设。妥善处理涉及民间借贷、企业破产、拆迁安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案件,高度重视小微企业因资金链断裂引发的涉诉案件,尽可能帮困难企业度过难关,发展生产。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积极化解涉民生、群体性行政纠纷,支持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提高执行工作信息化水平,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机制,穷尽执行手段,提高执行效率,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二、强化司法为民,回应群众关切

要进一步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畅通立案“绿色通道”,落实好立案登记制度,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依法适用督促程序、简易程序和小额诉讼程序,简化环节,快审快结,致力实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统一。充分发挥3个人民法庭及5个法律服务点的作用,对具有典型性、普遍性、地域性以及有利于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有利于弘扬社会道德风尚的案件,实行巡回审判,现场办案。妥善审理涉及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社保等民生案件以及涉及老人、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案件,创新司法救助举措,充分发挥诉讼费减、缓、免制度作用,让每一名困难群众都享受到司法的关爱和扶助。

 三、推进司法改革,促进审执工作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积极稳妥推进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完善司法责任制、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四项制度改革。继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提高信息化水平。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制度,拓展公开广度和深度,以公开促公正。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尝试实行陪审员随机抽取制度,保障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提升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

四、坚持从严治院,打造过硬队伍

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化理想信念,提升法治信仰。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及时研究“两个责任”落实进程中的新问题、新动向,加大追究问责力度,全面防控廉政风险,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认真落实庭审观摩、文书评比、案件评查、案例编撰、司法研究等制度,提升法官司法能力。完善数字法院系统,强化系统的应用和管理,确保案件信息录入的全面性、准确性。对立案、审判、执行、归档等各环节实行精细化监控,加快案件流转,缩短办案周期。

五、深化司法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要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和提案,力争用三年左右时间把本届人大代表全部邀请到法院视察一次工作或旁听一次庭审。加强法院官方微博和门户网站等自媒体建设,最大限度地拓宽监督渠道,把法院工作置于多视角、立体的监督网络之中,使审判更具透明度,司法更具公信力,群众对法院工作更满意。

各位代表,新要求开启新征程,新形势必须有新作为。我们要认真贯彻区委部署要求和本次大会决议,坚定正确地适用法律,义无反顾地捍卫法律,始终不渝地忠诚法律,紧紧依靠区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效的工作,为促进富民强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新贡献。

附:报告中有关用语及数字说明

1、立案登记制改革:是指从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的人民法院案件受理制度改革,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依法保障当事人诉权。

2、数字法院业务应用系统:是指根据《人民法院信息系统建设技术规范》要求,开发的法院信息化综合业务应用系统,可实现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包括刑事、民事、行政、执行)从诉前调解、立案、审理、结案、检查到归档全流程管理,并进行案件网上催办和案件质量评查、监督和通报。

3、圆桌审判:是根据未成年人的生理和心理特点,在审判区将普通的矩形审判台,改为平易近人的圆桌审判台。法官以宽松平和的寓教于审,减轻未成年被告人恐惧和抵触的心理。

4、社会调查制度:由具有心理学、教育学等专门知识,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具有丰富未成年人工作经验的调查者,对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社会生活情况、家庭监护情况等进行调查,对该未成年人进行客观、全面的评价,并对其犯罪原因、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险性进行深层次判断,为公检法处理案件提供非法律性专业参考。

    5、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6、工作报告中,五年收案7965件,结案7506件。按分类计算:刑事、民事(含诉前)、行政、执行收案7958件,与总收案数相差7件,此7件为再审受理案件;结案为7500件,与总结案数相差6件,此6件为再审审结案件。

区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6年8月18日印